佛山市南海区儿童发展规划(2001—2010年)中期评估报告
序 言
儿童是祖国的未来,是新世纪的希望。随着经济发展、社会进步,儿童的生存、保护和发展问题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。进入新世纪,国务院颁布了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(2001-2010年)》,进一步提出了儿童生存、保护和发展的新目标,推动和促进中国儿童事业在新世纪迈出新的步伐。根据《纲要》精神,结合实际,
2002年10月南海区人民政府颁布了《南海儿童发展规划(2001—2010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确定了我区儿童事业四个优先发展领域:儿童与健康、儿童与教育、儿童与法律保护、儿童与环境,明确儿童事业发展的具体目标和方向。2005年是《规划》实施的中期评估年,为反映《规划》实施进程,动态跟踪各项目标实现程度,及时掌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以提出南海区儿童事业发展的对策建议,我们根据《规划》中期目标要求,对卫生保健、教育、法律保障、社会生活环境、福利等方面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儿童发展的现状,并撰写本报告。
第一部分:儿童发展的外部环境
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是推动儿童事业持续发展和全面进步的基础。2005年,我区国民经济稳定快速增长,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,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9097元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17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8744元,分别比上年增长21.8%、8.3%和5%。全区财政拨款用于各项事业的经费不断增加,其中: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94495万元,卫生经费11858万元,计划生育事业费3939万元,分别比2000年增加了62395万元、3758万元和2814万元,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儿童事业的发展和进步。而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,离不开合理的人口结构和有计划的优生优育。据公安部门统计,2005年末,我区共有户籍人口111.71万人,其中女性56.32万人,占总人口的50.42%,与2000年的50.47%基本持平,男女性别比是0.983:1,与2000年0.981:1基本持平,人口结构比较稳定和合理,而人口自然增长率仅为4.87‰,比2000年的5.11‰下降了0.24个千分点,显示我区计生部门立足区域特点,坚持以人为本,在执行国家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,限制人口数量,提高人口质量,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,有力地保证了全区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。
第二部分:《规划》目标的达标和实施进展情况
2005年,我区根据《南海儿童发展规划(2001—2010年)》的目标和要求,在区委、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,在区妇儿工委有关部门及各镇(街道)的共同努力下,积极稳步地推进全区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,使我区的儿童事业得到持续稳步发展,各项监测统计指标实现情况较好,多项指标已超过2005年中期发展目标,提前达到2010年终期目标,并超过了全国和全省同期目标要求,取得了较好的成绩。在《省、市儿童发展规划主要定量目标达标评估表》的40项指标中,其中涉及区级的指标共39项。39项指标中我区制定了2005年中期目标的有26项,达标的有24项,占92.3%。未达标的有2项,分别是小学学龄儿童辍学率和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。39项指标中,我区全部都制定了2010年终期目标,其中31项已经提前达到了2010年的终期目标,占79.5%。有7项指标发展情况良好,预计能如期达标。但还有1项可能难以达标,是婚前医学检查率。由于该指标我区没有2005年的中期目标,2010年的目标是≥96%,但因为政策的原因,从2000年的100%降为2005年的4.79%。
| 南海区儿童发展规划主要定量目标达标情况表 |
|
|
指标数(个) |
2005年中期目标
|
2010年终期目标 |
个数
(个)
|
达标数(个) |
达标率(%) |
个数
(个) |
达标数(个) |
达标率(%) |
| 总计
|
39
|
26 |
24 |
92.3 |
39 |
31 |
79.5 |
儿童与健康 |
17 |
13 |
12 |
|
17 |
12 |
|
儿童与教育 |
10 |
10 |
9 |
|
10 |
9 |
|
儿童与法律保护 |
1 |
1 |
1 |
|
1 |
1 |
|
儿童与环境 |
11 |
2 |
2 |
|
11 |
9 |
|
我区的具体情况是:
一、 卫生保健方面
2005年,我区卫生系统能够按照规划目标的要求,认真落实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母婴保健法》等法律法规,坚持不懈地抓好全区儿童的卫生保健工作,不断加强领导和加大投入,在改善儿童健康状况、控制传染病流行、改善儿童居住环境等方面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,做了大量的工作,取得了较好的成绩,在全区制定的卫生保健规划指标中,大部分已达到或超过了2005年中期目标,其中部分已提前达到或超过了2010年的目标。与2000年相比较,低出生体重发生率、计划免疫接种率、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等大部分指标比较稳定,在达标率以上波动,其中:婴儿死亡率5.89‰,比2000年的7.67‰下降了1.78个千分点;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.03‰,比2000年的10.38‰下降了3.35个千分点。由此可见,我区儿童的卫生保健工作在全面巩固的基础上得到了提高。未达到中期目标的指标有一项,是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。由于我区没有盐业公司,一直以来都不能对这项数据进行系统的分析统计,直到2005年,区疾控中心在部分学校中抽样调查学生家庭的食用合格碘盐的情况,取得了92.5%的数据,距离两个规划中期目标值98%相差5.5个百分点,但无法进行年度对比。
我区预测大部分的卫生方面的指标都能在2010年如期达标。达标难度大的一项是婚前医学检查率,因政策关系由2000年的100%降为2005年的4.79%。
二、 教育方面
近几年来,我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分别利用《南海教育专刊》、教育信息网、校园网、校园电视网及墙报等,以多种形式宣传、学习《教育法》、《义务教育法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,不断提高全社会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,同时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,包括:加强教师队伍建设、减轻学生课业负担、创建优质学校、大力发展和规范学前教育、积极为流动儿童就学创造条件等等,大大促进了中小学各项指标的提高。2005年,在全区制定妇女儿童教育培训规划指标中,大部分已达到或超过了2010年终期目标要求,分别是:3-6岁儿童入园率98.5%;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100%;初中学生毛入学率120.1%;初中三年巩固率101.1%;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7.6%;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13.2%;残疾儿童入学率100%;家长学校达标率93%;儿童家长家教知识知晓率97%,有力地确保了全区儿童的健康发展。未达到中期目标要求的只有一项:小学学龄儿童辍学率0.016%。这项指标我区05年的目标是≤0.003%,目标定得比较高,2002、2003、2004年都达标,2005年上升到0.016%,没有达标,但是达到了省、市≤0.05%的目标。
三、 法律保护方面
1、严厉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。我区公安、法院、检察院、劳动监督等部门作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,一直以来,始终认真贯彻《南海儿童发展规划(2001~2010年)》在保护儿童人身权力方面的目标和要求,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严厉打击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。近年来,我区各级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,对拐卖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展开了强大的攻势,开展多次了有广度、有深度、有力度的全区性和区域性打拐禁娼专项斗争和统一行动,严厉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,有效遏制了拐卖儿童犯罪的出现。据统计,2000—2005年,我区没有发生拐卖儿童的案件,刑事犯罪被害人中儿童数为157人,违法犯罪分子均受到了政法机关的严惩,大大地保护了儿童的人身权利。区劳动监督部门一直非常重视非法使用童工的清理查处工作,在大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的同时,不断加强劳动监察力度,对发现企业存在非法使用童工的,立即予以依法处理,采取查处一件暴光一件,起到“杀一儆百”的作用,有效遏制了企业非法使用童工案件的出现。近年来,我区企业对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已比较清楚,且能很好地遵守,对于偶尔出现使用童工现象多是因为其招工管理上的疏忽而造成。据统计,2001~2005年,我区被劳动监督部门查处的使用童工案件数为4件共16人,大大地保护了儿童的合法权益。
2、积极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。我区公安机关为了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,积极深入小学学校义务为小学生上法制课。桂城派出所、平洲派出所等一些基层派出所领导还兼任当地小学的法制副校长,定期为小学生上法制课,加深他们的法制观念。虽然我区至今未建立少年法庭,但我区法院为了更好地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,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权利,在刑庭里创立了少年审判合议庭,在坚持实行教育、感化、挽救方针的基础上,积极探索建立各种新举措,矫治和挽救未成年罪犯。经过各方努力,广大儿童加强了自我保护意识,近年来全区儿童被侵害的案件发生率有下降的趋势,未成年犯罪率处于3%~4%之间,2005年为3.1%,比2002年的3.7%下降了0.6个百分点。
3、建立法律援助机构,为广大儿童提供法律援助。我区于2002年建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机构,为妇女儿童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服务,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,组织、支持律师代理诉讼,并为其中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。据统计,区法律援助处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数逐年递增,2005年达到184件,比2000年增长5.3倍。
四、 社会生活环境、福利方面
2005年,在全区制定的社会生活环境、福利规划指标中,大部分都完成的比较好,有9项指标已提前达到或超过了2010年终期目标要求,其中有3项指标达到100%,分别是:农村安全饮用水人口覆盖率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。与2000年相比,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、城市污水处理率、人均公共体育场所面积3项指标提高较大,分别增长29.5%、36.5%和39.1%。
[1] [2]